各位同学:
为全面了解我校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,教务处定于2023年11月15日(星期三)-17日(星期五),组织2023级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,为了保障此项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,现提出以下要求:
1.请在11月15日-17日三天内的任意时间,用手机自行登录“智慧校园”平台(账号:学生本人身份证号、初始密码:tyhk@1101),在待完成任务中进入“23-24学年度第一学期评教(适用于23级)”,进入后请对任课教师逐一进行测评并提交。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(具体操作见《教师评教 学生端操作指南》)
2.此次评教为无记名操作,且结果一旦提交不可更改。因此,请各位同学本着对学校负责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,公平、公正、如实、客观完成评教任务,坚决杜绝无原则、无标准的敷衍分、人情分出现。
3.如出现无法正常登录平台或无法完成评教等问题,请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,由辅导员汇总后与教务处奚广宇老师联系。